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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科室内环境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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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EF/UNDP/IMO东亚海域海洋污染预防与管理厦门示范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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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F/UNDP/IMO东亚海域海洋污染预防与管理厦门示范计划 1993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建立了全球环境基金(GEF)“东亚海域海洋污染预防与管理”区域项目,旨在通过实施海岸带综合管理,支持东亚海域沿海各国在自我支持的基础上提高预防控制和管理海洋污染的能力。1993年10月,在项目启动会议上,项目得到有关国际组织、各参加国的支持并得以正式启动。中国、朝鲜、文莱、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新加坡、越南和柬埔寨10个国家参加了本项目。至1996年11月,又有韩国和日本加入本项目。启动会议还批准该项目设立中国厦门海岸带综合管理示范计划、菲律宾八打雁(BATNGAS)海洋污染预防与管理示范计划、马六甲海峡溢油应急计划等项计划。 本项目的根本目标是支持参加国政府在长期并且自立的基础上在国家和区域范围内预防和管理海洋污染,期望项目参加国协调一致共同努力,在不妨碍经济发展的同时解决陆源和海洋引起的海洋污染问题,最大程度地防止或减轻海洋污染引起的有害影响。 项目的基本方法是各国政府的主要涉海部门逐渐应用新型而有效的方法管理海洋污染,确定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大力促进能力建设,吸引其他部门和私营机构给予资助和投资。 具体的目标是: ①发展和示范预防、减轻和管理海洋污染和事故的模式。 ②帮助各国发展必要的法律制度和技术能力,以便实施有关海洋污染的国际公约。 ③加强管理海洋和沿海地区的机构能力。 ④建立区域性海洋污染监测网络。 ⑤促进公众参与预防和减轻海洋污染的意识。 ⑥推进取样、分析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估技术的标准化和互校。 ⑦为长期管理建立持续的财政机制。 实现上述目标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设立示范计划。“厦门示范计划”即为3个示范计划 之一。海洋资源对厦门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很大。近年来,由于经济迅速发展,加上人口不断增加,对沿海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引起环境污染和资源利用上的冲突。传统的管理模式无法解决这些问题。为了实现沿海地区的持续发展,必需从传统的管理方式转为海岸带综合管理(ICM)。 “东亚海域海洋污染预防和管理”区域项目把厦门选为示范区,该示范计划采用海岸带 综合管理体系来解决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海洋污染。ICM体系提供了环境管理的有关方法,进行跨部门协调和综合。通过厦门示范计划的工作,说明ICM体系可用来:①在迅速工业化的地区预防和管理陆源污染;②鼓励工业界积极参与省、市政府减轻和防治经济工作和未来发展引起的污染问题和环保工作;③使非政府机构积极参加沿岸和海 洋环境保护工作。 中国国家海洋局和厦门市政府负责执行厦门海岸带综合管理示范计划。1994年2月,厦门市政府成立了厦门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在国家海洋局和厦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执行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和协调下,由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厦门大学、福建海洋研究所、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厦门市法制局、厦门市海洋管理处、厦门市筼筜湖管理处、厦门市计委经济研究所、厦门市环保局及其环境监测站、厦门港务局环境监测站、厦门市杏林区环保局等单位的专家、行政管理人员和法律、经济专家承担了厦门示范计划的任务。 东亚海域海洋污染预防与管理厦门示范计划包括建立海岸带综合管理机制、建立地方性海岸带法律框架、建立海岸带环境综合监测网络和建立海岸带综合管理培训机制等5个方面的内容。围绕这5个方面,共设立了23个子项目,200多人参与了项目工作。自1994年至1998年,各子项目陆续完成了外业调查、资料分析、报告编纂和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共编纂了18篇子项目报告,汇总成书,共150万字。 历时5年的东亚海域海洋污染预防与管理厦门示范计划,是中国国内迄今为止规模最大、项目级别最高的海岸带综合管理项目,也是科研与管理紧密结合的典型。项目取得了丰富的宝贵成果,主要是建立了一系列海岸带综合管理机制,并且及时提交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实施,取得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短短的5年,不仅在科研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还为厦门海岸带综合管理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技术服务,有效地推动了厦门海岸带综合管理的进程,为东亚地区的海岸带综合管理提供了示范模式,获得了全球环境基金(GEF)、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国际海事组织(IMO)等国际组织和东亚各参加国、中国国家海洋局的高度评价 国际履约GEF/UNDP/IMO东亚海域海洋污染预防与管理厦门示范计划 1993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建立了全球环境基金(GEF)“东亚海域海洋污染预防与管理”区域项目,旨在通过实施海岸带综合管理,支持东亚海域沿海各国在自我支持的基础上提高预防控制和管理海洋污染的能力。1993年10月,在项目启动会议上,项目得到有关国际组织、各参加国的支持并得以正式启动。中国、朝鲜、文莱、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新加坡、越南和柬埔寨10个国家参加了本项目。至1996年11月,又有韩国和日本加入本项目。启动会议还批准该项目设立中国厦门海岸带综合管理示范计划、菲律宾八打雁(BATNGAS)海洋污染预防与管理示范计划、马六甲海峡溢油应急计划等项计划。 本项目的根本目标是支持参加国政府在长期并且自立的基础上在国家和区域范围内预防和管理海洋污染,期望项目参加国协调一致共同努力,在不妨碍经济发展的同时解决陆源和海洋引起的海洋污染问题,最大程度地防止或减轻海洋污染引起的有害影响。 项目的基本方法是各国政府的主要涉海部门逐渐应用新型而有效的方法管理海洋污染,确定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大力促进能力建设,吸引其他部门和私营机构给予资助和投资。 具体的目标是: ①发展和示范预防、减轻和管理海洋污染和事故的模式。 ②帮助各国发展必要的法律制度和技术能力,以便实施有关海洋污染的国际公约。 ③加强管理海洋和沿海地区的机构能力。 ④建立区域性海洋污染监测网络。 ⑤促进公众参与预防和减轻海洋污染的意识。 ⑥推进取样、分析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估技术的标准化和互校。 ⑦为长期管理建立持续的财政机制。 实现上述目标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设立示范计划。“厦门示范计划”即为3个示范计划 之一。海洋资源对厦门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很大。近年来,由于经济迅速发展,加上人口不断增加,对沿海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引起环境污染和资源利用上的冲突。传统的管理模式无法解决这些问题。为了实现沿海地区的持续发展,必需从传统的管理方式转为海岸带综合管理(ICM)。 “东亚海域海洋污染预防和管理”区域项目把厦门选为示范区,该示范计划采用海岸带 综合管理体系来解决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海洋污染。ICM体系提供了环境管理的有关方法,进行跨部门协调和综合。通过厦门示范计划的工作,说明ICM体系可用来:①在迅速工业化的地区预防和管理陆源污染;②鼓励工业界积极参与省、市政府减轻和防治经济工作和未来发展引起的污染问题和环保工作;③使非政府机构积极参加沿岸和海 洋环境保护工作。 中国国家海洋局和厦门市政府负责执行厦门海岸带综合管理示范计划。1994年2月,厦门市政府成立了厦门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在国家海洋局和厦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执行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和协调下,由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厦门大学、福建海洋研究所、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厦门市法制局、厦门市海洋管理处、厦门市筼筜湖管理处、厦门市计委经济研究所、厦门市环保局及其环境监测站、厦门港务局环境监测站、厦门市杏林区环保局等单位的专家、行政管理人员和法律、经济专家承担了厦门示范计划的任务。 东亚海域海洋污染预防与管理厦门示范计划包括建立海岸带综合管理机制、建立地方性海岸带法律框架、建立海岸带环境综合监测网络和建立海岸带综合管理培训机制等5个方面的内容。围绕这5个方面,共设立了23个子项目,200多人参与了项目工作。自1994年至1998年,各子项目陆续完成了外业调查、资料分析、报告编纂和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共编纂了18篇子项目报告,汇总成书,共150万字。 历时5年的东亚海域海洋污染预防与管理厦门示范计划,是中国国内迄今为止规模最大、项目级别最高的海岸带综合管理项目,也是科研与管理紧密结合的典型。项目取得了丰富的宝贵成果,主要是建立了一系列海岸带综合管理机制,并且及时提交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实施,取得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短短的5年,不仅在科研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还为厦门海岸带综合管理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技术服务,有效地推动了厦门海岸带综合管理的进程,为东亚地区的海岸带综合管理提供了示范模式,获得了全球环境基金(GEF)、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国际海事组织(IMO)等国际组织和东亚各参加国、中国国家海洋局的高度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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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中科院理化分析研究院(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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